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划定,造订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幼我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是指遵循中国司法、行政律例成立的幼我独资企业、合资企业。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蕴含遵循中国司法、行政律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元、社会集体以及其他获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遵循表国(地域)司法成立的企业,蕴含遵循表国(地域)司法成立的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现实治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出产经营、人员、账务、财富等执行内容性全面治理和节造的机构。
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蕴含:
(一)治理机构、交易机构、处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天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构筑、装置、装配、建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交易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蕴含委托单元或者幼我时时期其签定合同,或者贮存、交付货物等,该交易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蕴含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让渡财富所得、股息盈利等权利性投资所得、利钱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起源于中国境内、境表的所得,依照以下准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依照买卖活动产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依照劳务产生地确定;
(三)让渡财富所得,不动产让渡所得依照不动产地点地确定,动产让渡所得依照让渡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地点地确定,权利性投资资产让渡所得依照被投资企业地点地确定;
(四)股息、盈利等权利性投资所得,依照分配所得的企业地点地确定;
(五)利钱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职守、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地点地确定,或者依照职守、支付所得的幼我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现实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占有据以获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占佑注治理、节造据以获得所得的财富等。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通常划定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推算,以权责产生造为准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用度,不论款子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用度;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用度,即便款子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用度。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吃亏,是指企业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划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纳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幼于零的数额。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算帐所得,是指企业的全数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买卖价值减除资产净值、算帐用度以及有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算帐企业分得的渣滓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算帐企衣粉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剩余公积中该当分得的部门,该当确以为股息所得;渣滓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门,该当确以为投资资产让渡所得或者损失。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获得收入的钱币大局,蕴含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单据、筹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获得收入的非钱币大局,蕴含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筹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利等。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钱币大局获得的收入,该当依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依照市场价值确定的价值。
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资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获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构筑装置、建理建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讯、征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钻延注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游览、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获得的收入。
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让渡财富收入,是指企业让渡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富获得的收入。
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盈利等权利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利性投资从被投资方获得的收入。
股息、盈利等权利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表,依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钱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组成权利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获得的收入,蕴含存款利钱、贷款利钱、债券利钱、欠款利钱等收入。
利钱收入,依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酬利钱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获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依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酬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述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获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依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幼我无偿赐与的钱币性资产、非钱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依照现实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获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划定的收入表的其他收入,蕴含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的确无法偿付的应酬款子、已作坏账损失处置后又收回的应收款子、债务沉组收入、补助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出产经交易务能够吩熠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吩熠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依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企业受托加工造作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构筑、装置、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功夫超过12个月的,依照纳税年度内落成进度或者实现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获得收入的,依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依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产生非钱币性资产互换,以及将货物、财富、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告白、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蹬酌途的,该当视同销售货物、让渡财富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当局对纳入预算治理的事业单元、社会集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的之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治业性收费,是指遵循司法律规蹬仔关划定,依照国务院划定法式核准,在执行社会公共治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治理的用度。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当局性基金,是指企业遵循司法、行政律例蹬仔关划定,代敌灾收取的拥有专项用处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划定的其他不纳税收入,是指企业获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划定专项用处并经国务院核准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节 扣 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获得收入直接有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切合出产经营活动通例,该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产生的支出该当分辨收益性支出和本钱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产生当期直接扣除;本钱性支出该当吩熠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产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纳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用度或者财富,不得扣除或者推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还有划定表,企业现实产生的成本、用度、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沉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用度,是指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销售用度、治理用度和财政用度,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用度之表。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产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表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让渡财富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天然灾害等不成抗力成分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产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遵循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划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置的资产,在以来纳税年杜字全数收回或者部门收回时,该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用度、税金、损失表,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产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大局或者非现金大局的劳动报答,蕴含根基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遵循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当局划定的领域和尺度为职工缴纳的根基养老保险费、根基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根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划定的领域和尺度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遵循国度有关划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划定能够扣除的其他贸易保险费表,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贸易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理的不必要本钱化的告贷用度,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能力达到预约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产生告贷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产生的合理的告贷用度,该当作为本钱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遵循本条例的划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下列利钱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告贷的利钱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钱支出和同业拆借利钱支出、企业经核准刊行债券的利钱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告贷的利钱支出,不超过依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推算的数额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在钱币买卖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表的钱币性资产、负债依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央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有关的部门表,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产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门,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门,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表,企业产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门,准予扣除;超过部门,准予在以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产生的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依照产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昔时销售(交易)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产生的切合前提的告白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表,不超过昔时销售(交易)收入15%的部门,准予扣除;超过部门,准予在以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遵循司法、行政律例有关划定提取的用于环境;ぁ⑸丛确矫娴淖ㄏ钭式,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扭转用处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与财富保险,依照划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凭据出产经营活动的必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依照以下步骤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产生的租赁费支出,依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产生的租赁费支出,依照划定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门该当提取折旧用度,吩熠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产生的合理的劳动;ぶС,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治理费、企业内交易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交易机构之间支付的利钱,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表总机构产生的与该机构、场所出产经营有关的用度,可能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用度汇集领域、定额、分配凭据和步骤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当拘陌其部门,用于切合司律例定的慈悲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切合下列前提的慈悲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一)依法登记,拥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投机为主张;
(三)全数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重要用于切合该法人设立主张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渣滓财富不归属任何幼我或者投机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主张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政管帐造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大局参加该法人财富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治理部门划定的其他前提。
第五十三条 企业昔时产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门,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遵循国度统一管帐造度的划定推算的年度管帐利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夸奖助支出,是指企业产生的与出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类非告白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鉴定的筹备金支出,是指不切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划定的各项资产减值筹备、风险筹备等筹备金支出。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置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蕴含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持久待摊用度、投资资产、存货等,以汗青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汗青成本,是指企业获得该项资产时现实产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划定能够确认损益表,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出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治理而持有的、使用功夫超过12个月的非钱币性资产,蕴含房屋、构筑物、机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依照以下步骤确定计税基。
(一)表购的固定资产,以采办价款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约用处产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产生的支出为计税基;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用度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用度为计税基;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沉置齐全价值为计税基;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钱币性资产互换、债务沉组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计税基;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划定的支出表,以改建过程中产生的改建支出增长计税基础。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依照直线法推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该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酝据的次月起推算折旧;终场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当自终场使用酝据的次月起终场推算折旧。
企业该当凭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已经确定,不得调换。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表,固定资产推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构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械、机械和其他出产设备,为10年;
(三)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表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一条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起头贸易性出产前产生的用度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划定。
第六十二条 出产性生物资产依照以下步骤确定计税基。
(一)表购的出产性生物资产,以采办价款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计税基;
(二)通过捐赠、投资、非钱币性资产互换、债务沉组等方式获得的出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出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出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蕴含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六十三条 出产性生物资产依照直线法推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该当自出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酝据的次月起推算折旧;终场使用的出产性生物资产,该当自终场使用酝据的次月起终场推算折旧。
企业该当凭据出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出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出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已经确定,不得调换。
第六十四条 出产性生物资产推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出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出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出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治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状态的非钱币性持久资产,蕴含专利权、商标权、著述权、地皮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依照以下步骤确定计税基。
(一)表购的无形资产,以采办价款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约用处产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切合本钱化前提后至达到预约用处前产生的支出为计税基;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钱币性资产互换、债务沉组等方式获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依照直线法推算的摊销用度,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司律例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能够依照划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吩熠摊销。
表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让渡或者算帐时,准予扣除。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扭转房屋或者构筑物结构、耽搁使用年限等产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划定的支出,依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吩熠摊销;第(二)项划定的支出,依照合同约定的渣滓租赁期限吩熠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耽搁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划定表,该当适当耽搁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建理支出,是指同时切合下列前提的支出:
(一)建理支出达到获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建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耽搁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划定的支出,依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吩熠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该当作为持久待摊用度的支出,自支启程生月份的次月起,吩熠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表进行权利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让渡或者措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依照以下步骤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获得的投资资产,以采办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表的方式获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成本。
第七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销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出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出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资料和物料等。
存货依照以下步骤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获得的存货,以采办价款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表的方式获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有关税费为成本;
(三)出产性生物资产收成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费、人为费和分摊的间接用度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推算步骤,能够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均匀法、个别计价法当选用一种。计价步骤已经选用,不得轻易调换。
第七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富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富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依照划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筹备金等后的余额。
第七十五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表,企业在沉组过程中,该当在买卖产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让渡所得或者损失,有关资产该当依照买卖价值沉新确定计税基础。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划定的应纳税额的推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合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划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表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衣反源于中国境表的所得遵循中国境表税收司法以及有关划定该当缴纳并已经现实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衣反源于中国境表的所得,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划定推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表,该抵免限额该当分国(地域)不分项推算,推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表所得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划定推算的应纳税总额×起源于某国(地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表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七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获得的起源于中国境表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表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昔时的次年起陆续5个纳税年度。
第八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节造,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表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节造,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表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法子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造订。
第八十一条 企业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划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该当提供中国境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钱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刊行的国债获得的利钱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切合前提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利等权利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盈利等权利性投资收益,不蕴含陆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刊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及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切合前提的非投机组织,是指同时切合下列前提的组织:
(一)依法推广非投机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投机性活动;
(三)获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表,全数用于登记鉴定或者章程划定的公益性或者非投机性事业;
(四)财富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依照登记鉴定或者章程划定,该组织注销后的渣滓财富用于公益性或者非投机性主张,或者由登记治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一样的组织,并向社会布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富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富权势;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节造在划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富。
前款划定的非投机组织的认定治理法子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造订。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切合前提的非投机组织的收入,不蕴含非投机组织从事投机性活动获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有划定的之表。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划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主张所得,能够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主张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种类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造就和种植;
5.家畜、家禽的豢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建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主张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度限度和不容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划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度沉点搀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划定的港口船埠、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划定的国度沉点搀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主张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划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划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切合前提的环境;ぁ⒔谀芙谒钅,蕴含公共污水处置、公共垃圾处置、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刷新、海水淡化等。项主张具体前提和领域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造订,报国务院核准后颁布执行。
企业从事前款划定的切合前提的环境;ぁ⒔谀芙谒钪髡潘,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十九条 遵循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划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让渡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能够在渣滓期限内享受划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让渡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沉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切合前提的技术让渡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让渡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门,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获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划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能够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表国当局向中国当局提供贷款获得的利钱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当局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获得的利钱所得;
(三)经国务院核准的其他所得。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切合前提的幼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度非限度和不容行业,并切合下列前提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杜爪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杜爪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度必要沉点搀扶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占有主题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切合下列前提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度沉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划定的领域;
(二)钻研开发用度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划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划定比例;
(四)科技人怨丶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划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法子划定的其他前提。
《国度沉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法子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造订,报国务院核准后颁布执行。
第九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族自治处所,是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划定,尝试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对民族自治处所内国度限度和不容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钻研开发用度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钻研开发用度,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照划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照钻研开发用度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依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设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设残疾人员的,在依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领域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险法》的有关划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设国度激励安设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法子,由国务院另行划定。
第九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幼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能够依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昔时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昔时不及抵扣的,能够在以来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能够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快折旧的步骤的固定资产,蕴含:
(一)由于技术进取,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终年处于强震荡、高侵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步骤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划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快折旧步骤的,能够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第九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划定的资源作为重要原资料,出产国度非限度和不容并切合国度和行业有关尺度的产品获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资料占出产产品资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划定的尺度。
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现实使用《环境;ぷㄓ蒙璞钙笠邓盟坝呕菽柯肌贰ⅰ督谀芙谒ㄓ蒙璞钙笠邓盟坝呕菽柯肌泛汀栋踩霾ㄓ蒙璞钙笠邓盟坝呕菽柯肌坊ǖ幕肪潮;ぁ⒔谀芙谒踩霾茸ㄓ蒙璞傅,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能够从企业昔时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昔时不及抵免的,能够在以来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划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当现实购置并自身现实投入使用前款划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让渡、出租的,该当终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一百零一条 本章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划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造订,报国务院核准后颁布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合用分歧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主张,其优惠项目该当单独推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用度;没有单独推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三条 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该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尝试源泉扣缴的,该当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划定推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数价款和价表用度。
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遵循有关司律例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有关款子使命的单元或者幼我。
第一百零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蕴含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利兑价支付等钱币支付和非钱币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子,是指支付人依照权责产生造准则该当计入有关成本、用度的应酬款子。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划定的能够指定扣缴使命人的情景,蕴含: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及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批注不推广乃岚使命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一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推广乃岚使命的;
(三)未依照划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划定的扣缴使命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奉告扣缴使命人所扣税款的推算凭据、推算步骤、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第一百零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所得产生地,是指遵循本条例第七条划定的准则确定的所得产生地。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产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一百零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是指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获得的其他各类起源的收入。
税务机关在追缴该纳税人应纳税款时,该当将追缴理由、追缴数额、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等奉告该纳税人。
第六章 出格纳税调整
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幼我: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节造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节造;
(三)在利益上拥有有关联的其他关系。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买卖准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买卖各方,依照平正成交价值和交易通例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准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步骤,蕴含:
(一)可比非受控价值法,是指依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买卖各方进行一样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值进行定价的步骤;
(二)再销售价值法,是指依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买卖方的价值,减除一样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步骤;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依照成本加合理的用度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步骤;
(四)买卖净利润法,是指依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买卖各方进行一样或者类似业务往来获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步骤;
(五)利润宰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归并利润或者吃亏在各方之间选取合理尺度进行分配的步骤;
(六)其他切合独立买卖准则的步骤。
第一百一十二条 企业能够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划定,依照独立买卖准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产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和谈。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该当依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准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划定的期限内,依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划定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推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一百一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所称预约定价铺排,是指企业就其将来年度关联买卖的定价准则和推算步骤,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依照独立买卖准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和谈。
第一百一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所称有关资料,蕴含:
(一)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值、用度的造订尺度、推算步骤和注明等同期资料;
(二)关联业务往来所涉及的财富、财富使用权、劳务等的再销售(让渡)价值或者最终销售(让渡)价值的有关资料;
(三)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该当提供的与被调查企业可比的产品价值、定价方式以及利润水平等资料;
(四)其他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所称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是指与被调查企业在出产经营内容和方式上相类似的企业。
企业该当在税务机关划定的期限内提供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值、用度的造订尺度、推算步骤和注明等资料。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该当在税务机关与其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税务机关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划定鉴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能够选取下列步骤:
(一)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鉴定;
(二)依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用度和利润的步骤鉴定;
(三)依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鉴定;
(四)依照其他合理步骤鉴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依照前款划定的步骤鉴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异议的,该当提供有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鉴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中国居民,是指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我所得税法》的划定,就其从中国境内、境表获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幼我所得税的幼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节造,蕴含:
(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表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表国企业50%以上股份;
(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划定的尺度,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表国企业组成内容节造。
第一百一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现实税负显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划定税率水平,是指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划定税率的50%。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必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钱或者必要以其他拥有支付利钱性质的方式予以赔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蕴含:
(一)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二)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三)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拥有负债内容的债权性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权利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必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钱,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占有所有权的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尺度,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划定。
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拥有合理贸易主张,是指以削减、免去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重要主张。
第一百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凭据税收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对企业作出出格纳税调整的,该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钱。
前款划定加收的利钱,不得在推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所称利钱,该当依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推算。
企业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和本条例的划定提供有关资料的,能够只按前款划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推算利钱。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切合独立买卖准则,或者企业执行其他不拥有合理贸易主张铺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产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乃岚调整。
第七章 征收治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遵循国度有关划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汇总推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该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法子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造订。
第一百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重要机构、场所,该当同时切合下列前提:
(一)对其他各机构、场所的出产经营活动负有监督治理责任;
(二)设有齐全的账簿、凭证,可能正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用度和盈亏情况。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鉴定。
企业凭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划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该当依照月度或者季度的现实利润额预缴;依照月度或者季度的现实利润额预缴有难题的,能够依照上一纳税年杜爪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均匀额预缴,或者依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步骤预缴。预缴步骤已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轻易调换。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吃亏,都该当遵循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划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政管帐汇报和税务机关划定该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一百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表的钱币推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该当依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央价,折合成人民币推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依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沉新折合推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门,依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央价,折合成人民币推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税务机关查抄确认,企业少计或者多计前款划定的所得的,该当依照查抄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央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推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推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本法颁布前已经核准设立的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实现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香港出格行政区、澳门出格行政区和台湾地域成立的企业,参照合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有关划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表商投资企业和表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细则》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执行细则》同时废止。